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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速度超过100,但在市内一般街道上限速50,与最高速度50的电动车相符,采用一样的规则是说得通的。
如何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交规是好问题,但红灯停、不得逆行、不得超速是普遍适用的。
这个可以,如此就承认了电动摩托车的路权。
实际上,正因为一些地方性的管理规定,禁了燃油摩托车,并间或禁止电动摩托车行驶,而对电动助力车和摩托车又不做区分,导致了一般人对禁电瓶车这个问题十分敏感,虽然从全国性的法律并未有任何条款明确禁止摩托车的行驶。
现实交通情况比较复杂,即使对于非机动车道的管理也是如此。
在本人居住的小城市,交警一般不对助力车和电摩进行区分,不考证,不年检,一时兴起就会要求电摩也行驶在非机动车道,而非机动车道的设置也常让人不可理解,比如红绿灯前常常这样设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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