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居民个人(以下简称纳税人)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,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。
在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即将截止之际,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根据12366热线接收的纳税人咨询,持续推出7期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知识小课堂,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热点问题作出解答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本期推出的主题为: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基础知识“八问八答”。
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基础知识“八问八答”
1.综合所得汇算范围有哪些?
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范围包括纳税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。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,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。
2.综合所得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怎么计算?
应退或应补税额=[(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收入额-60000元-“三险一金”等专项扣除-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-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-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项捐赠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]-已预缴税额
3.可享受的税前扣除有哪些?
2022年发生的以下税前扣除,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:
①纳税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;
②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住房贷款利算或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,以及减除费用、专项扣除、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;
③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;
④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。
4.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以申报税前扣除吗?
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,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、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,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。
5.哪些情况下需要办理汇算呢?
①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的,需办理汇算:
一是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;
二是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。
②纳税人在2022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无需办理汇算:
一是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;
二是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;
三是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;
四是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。
6.汇算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呢?
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,可以在离境前办理。
7.如何办理年度汇算呢?
①目前,纳税人可选择的办理方式有三种:
一是自行办理;
二是通过任职受雇单位(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)代为办理;
三是委托受托人(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)办理,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。
②纳税人可选择的办理渠道有四种:
一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;
二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;
三是邮寄申报办理;
四是到办税服务厅办理。
8.可以自行选择汇算地吗?
①纳税人有任职受雇单位的: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;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,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;
②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:向其户籍所在地、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。主要收入来源地,是指2022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、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。
(向阳、张耀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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