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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(记者 秦海峰)近日,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印发《关于建立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制度的通知》,正式实施“两书同送”制度。
“两书同送”制度,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,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,将信用修复服务窗口前移,进一步畅通信用修复,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全面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。
实施精准告知。通过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,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行政处罚类型、公示平台网站、公示期限以及信用修复时间、方式及流程等内容,积极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,鼓励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开展信用修复。
靠前信用服务。按照“谁认定、谁修复”的原则,行政处罚相对人满足信用修复条件时,可直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,由行政处罚机构认定并出具《信用修复协助函》,同时延伸信用修复服务链,指导帮助完善修复材料,提交信用监管部门申请修复,确保“两书同送”工作落地落实落细。
强化信用提升。“两书同送”制度的建立,进一步健全自我纠错、守信合规的信用修复机制,主动告知处罚对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相关规定,鼓励、支持和提醒失信经营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,有助于加快信用环境塑造,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,推动形成守信、塑信、复信、用信的社会氛围,切实提高各类经营主体的满意度、获得感。
据太原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,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,扎实推动信用提升行动,充分发挥信用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,主动引导和帮助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,重塑自身信用,激发经营主体发展内生动力。
《中国质量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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